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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5年苏州市市政工程建设优秀QC小组活动成果的通知
苏州市市政工程协会
苏市政协[2015]03号
关于申报2015年苏州市市政工程建设
优秀QC小组活动成果的通知
协会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市政施工企业质量管理工作的深入开展,促进我市市政行
业工程质量管理小组活动的规范化、程序化,我会于2015年1月6日印发了《苏州市市政工程建设优秀质量管理小组评选办法》(试行)。根据该办法的相关规定,协会将在4月上旬举办“苏州市市政工程建设优秀QC小组活动成果发布会”(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总结和交流我市市政工程建设QC小组活动中的成绩、经验,表彰成绩突出的优秀QC小组。现将具体申报要求通知如下:
1.申报的QC小组成果必须是2014年以来开展活动的、并经本单位批准的QC小组活动成果。
2.每个单位申报的QC小组活动成果,不得超过三项;参加交流发布的QC小组活动成果原则上为一项;但曾获得全国市政工程建设优秀QC小组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单位,可酌情发布二项。
3.各单位申报的QC小组活动成果,要按照《苏州市市政工程建设优秀质量管理小组评选办法》(试行)要求,填写“申报表”和“自评表”。其中“申报表”一式五份,“自评表”一份,装订好的QC小组活动成果文字资料五份。表格内容填写要真实、准确,盖章有效。
4.市区(包括新区、园区、吴中区、相城区)申报单位直接到我会盖章,办理申报手续;其他区、市到各自市政行业协会、分会(太仓市至太仓市建筑业协会)办理盖章和申报手续,再由各协会、分会统一上报至我会。
5.申报时间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15年3月10日截止。若逾期不报,协会将不再受理。
特此通知
苏州市市政工程协会
二O一五年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