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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政QC评选办法
苏州市市政工程协会
苏市政协[2015]01号
关于印发《苏州市市政工程建设优秀质量管理小组
评选办法》(试行)等的通知
协会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市政工程质量管理小组活动的持续开展,不断提高质量管理小组活动成果的水平,同时和江苏省市政工程协会、中国市政工程协会开展的此类活动接轨,协会秘书处在广泛征求相关单
位意见与建议的基础上,制定了《苏州市市政工程建设优秀质量管理小组评选办法》(试行),成立了苏州市市政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小组(QC)成果诊断师专家库。经协会会长办公会议同意,现将本评选办法和诊断师专家库名单印发给大家,以指导和规范今后苏州市市政工程质量管理小组活动的开展和评选工作。
附件:1.《苏州市市政工程建设优秀质量管理小组评选办法》(试行)
2.《苏州市市政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小组(QC)成果诊断师
专家库名单》
苏州市市政工程协会
二O一五年一月六日
苏州市市政工程建设优秀质量管理小组评选办法
(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住建部“关于加强工程质量管理,提升工程建设质量”会议的精神,积极推进苏州市市政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小组活动的深入展开,不断提高质量管理小组活动成果的水平,同时和中国市政工程协会开展的优秀质量管理小组评选活动接轨,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苏州市市政工程建设优秀质量管理小组的评选,以质量管理小组活动成果评选为基础,设立一、二、三等奖奖项,于每年的上半年评选一次。
第三条:苏州市市政工程建设优秀质量管理小组的评选由苏州市市政工程协会组织实施,协会设立苏州市市政工程建设优秀质量管理小组评选小组,并由评选小组负责评选工作。
第二章 评选范围
第四条:凡苏州市市政工程协会的会员单位、苏州各区、市的市政协会、市政分会或市政专业委员会的会员单位的质量管理小组,其活动成果都可以申报。(质量管理小组简称“QC”小组、质量管理小组活动成果简称“QC”成果)
第五条:申报“QC”小组活动的成果,应与市政公用行业的建设工程有关。
第三章 评选条件
第六条:申报参评的“QC”成果,必须是企、事业单位上一年度开展的“QC”小组活动的成果,跨越两个年度以上的成果不得申报。
第七条:“QC”成果要具有小、实、活、新的特点,并有推广应用价值和创新意义的“QC”成果。
第八条:申报“QC”成果的质量管理小组,必须是经本单位批准的质量管理小组。
第九条:“QC”小组的成员不得少于3人,不宜超过10人。
第十条:参与评选的“QC”成果,需要填写申报表、成果自评表(见附件)。
第十一条:“QC”成果的发布人,必须是本“QC”小组成果取得的小组成员。
第十二条:“QC”成果不能抄袭,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评选资格。
第四章 评选程序
第十三条:苏州市区申报参评“QC”成果的单位,其申报材料直接报送至苏州市市政工程协会秘书处;各区、市单位的申报,则须经各区、市的市政协会、分会或市政专业委员会的推荐,并由各协会在申报材料上盖章后,再统一报送至苏州市市政工程协会秘书处。未经各区、市协会盖章同意的,苏州市市政工程协会一律不予接受。
第十四条:评选小组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对不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可要求其整改或作出不予参评的决定。
第十五条:“QC”成果的发布由苏州市市政工程协会组织,经评选小组初审的各企、事业单位申报的“QC”成果,在成果发布会上发布后,由评选小组现场直接打分,根据得分的高低评选出一、二、三等奖。评选小组的专家由苏州市市政协会“QC”成果“诊断师”专家库成员组成。
第十六条:取得一、二等奖的“QC”成果,由苏州市市政工程协会择优推荐参加江苏省市政工程协会、中国市政工程协会组织的“QC”成果发布会进行发布交流。
第五章 奖励
第十七条:获得苏州市市政工程建设优秀质量管理小组一、二、三等奖称号的小组,由苏州市市政工程协会颁发奖状进行表彰,并在《苏州市政工程》期刊上公布获奖名单。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八条:本办法解释权归苏州市市政工程协会。
第十九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附表:1.苏州市市政建设优秀质量管理小组申报表
2.QC小组活动及成果自评表
苏州市市政工程协会
二O一五年一月六日
附件1
苏州市市政工程建设优秀质量管理小组申报表
企业名称:(公章)
小组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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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题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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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组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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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小组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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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组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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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题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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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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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成果:(包括在部门评选中获得名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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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协会推荐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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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企业和小组名称要求填写全称,准确、无误,填写内容要简明扼要,一式五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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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QC小组活动及成果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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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组名称
|
|
自我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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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课题名称
|
|
配分
|
得分
|
|||||||
序号
|
评审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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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内容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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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小组
组织
|
(1)按有关规定进行小组注册和课题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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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
||||||
(2)组织流动及小组成员的出勤情况;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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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小组成员参与分担组内工作的情况。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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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活动
情况
与
活动
记录
|
(1)活动按QC小组活动程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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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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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取得数据的各项原始记录妥善保存;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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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活动记录完整、真实、并能反映活动的全过程;
|
10
|
|
||||||||
(4)每一阶段的活动按计划完成;
|
5
|
|
||||||||
(5)活动记录内容与发表资料一致。
|
5
|
|
||||||||
3
|
活动
成果
及
成果
巩固
|
(1)对成果内容进行核实和确认、并已达到制定的目标;
|
10
|
|
||||||
(2)取得经济效益已达到财务部门的认可;
|
10
|
|
||||||||
(3)改进的有效措施已纳入有关标准;
|
10
|
|
||||||||
(4)有措施巩固活动成果,保持活动的持续性。
|
10
|
|
||||||||
4
|
小组
教育
|
(1)QC小组成员教育和继续教育情况;
|
5
|
|
||||||
(2)小组成员对方法、工具的了解运用情况。
|
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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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自我评审部门评价:
负责人:
年 月 日(公章)
|
推荐协会确认评价:
负责人:
年 月 日(公章)
|
|||||||||
注:本表由企业填写,推荐协会把关。
苏州市市政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小组(QC)成果
诊断师专家库名单
为了使我市市政行业“QC”成果发布能具有苏州市市政行业的权威性和公正性,经个人自愿申报、单位推荐,同时协会依据企业历年参加中国市政协会的“QC”成果发布会的获奖情况以及个人取得国家“QC”成果“诊断师”资格证书情况和专业技术职称等条件,最后组成苏州市市政行业“QC”成果“诊断师”专家库。
序
|
姓 名
|
工 作 单 位
|
职 称
|
1
|
范小叶
|
苏州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工程师
|
2
|
徐敏贤
|
中亿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市政交通分公司
|
高级工程师
|
3
|
仇 平
|
中亿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市政交通分公司
|
高级工程师
|
4
|
舒秀崎
|
苏州中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高级工程师
|
5
|
周一江
|
苏州中恒通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
工程师
|
6
|
徐如波
|
江苏鼎峰建设有限公司
|
工程师
|
7
|
曾庆新
|
江苏鼎峰建设有限公司
|
工程师
|
8
|
朱 凯
|
常熟市市政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工程师
|
9
|
邓俊峰
|
常熟市市政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工程师
|
10
|
谢 辉
|
江苏金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高级工程师
|
11
|
余 江
|
江苏金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高级工程师
|
12
|
叶 广
|
苏州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高级工程师
|
13
|
张 伟
|
宏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工程师
|
苏州市市政工程协会
二O一五年一月六日